
印象中以前有一個老師提過,英文本身只是一個工具,必須配上了一個專業才能變成對別人有價值的東西,例如:英文教學,英文翻譯,英文口譯,英文談判等。單靠英文本身是無法提供價值的。
課堂上也提出了教學的技巧與內容關係圖並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經驗,就會很容易得出,真的不是會說英文就可以教好英文。如果只是一昧的唸課文,學生也就是左耳進右耳出。我相信那些在學校教我的老師都非常的了解他們所教的內容,只是在呈現上就真的是各憑本事,也就是教學技巧了。
回想起剛上高三的我,當時已經放棄數學了,每一堂課都已經到了 learner cannot do (i+10) 的等級了。但是小雪老師透過生動的課程以及強迫式的每堂課小考,把內容控制在 i+1 的狀態。開始進步之後自己會獲得一些成就感 (power of competence),而老師生動的演出讓課堂變得有趣 (fun) 許多,看到下一堂是數學課也不再覺得無聊。痛苦的隨堂小考現在看來是一種 scaffolding 的技巧,只是順序可能略有調動。先是在課堂上解類似的題目 (model behavior),然後小考考類似的東西 (independent practice),或許礙於時間有限,要跳個步驟。最後硬是把我從不及格的成績救回及格以上。
與其成為一個被誇「認真」的老師,被說「很會教」才是真正的稱讚吧。這裡我對於「可以教」的定義是要教得好的意思,所以絕對不是會說英文的人就可以教英文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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